1

Considerations To Know About 大陸 遺產 繼承

hugoj308dlu6
被代位人在繼承開始前「死亡或喪失繼承權」,其直系親屬得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如是台灣人要繼承在大陸地區的遺產,須先經台灣公證人公證親屬關係聲明書、繼承協議書、授權書等應備文件,再將核驗過的公證書攜至大陸公證處做「繼承權公證」以辦理繼承手續。 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,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;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,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。 隨著兩岸交流日益頻... https://smebrother.com/blogs/news/父母也有被差別對待的一天-香港和大陸遺產繼承順位大不同
Report this page

Comments

    HTML is allowed

Who Upvoted this Story